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向勇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企业转让后债务应由谁承担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2-14 15:31)    点击:525

企业转让后债务应由谁承担?

  法人的财产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前提,是法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的物质基础;更重要的是,相对于债权人来说,法人的财产是法人承担民事义务的基础,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保证。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规定,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债权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权能,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。基于贵厂与仪器厂间的协议,债务人仪器厂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,贵厂享有要求仪器厂给付货款的债权请求权。法律规定,债务的转让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,因为债务的转让可能给债权人带来额外的风险,债权人需要重新考虑新的债务人的偿债能力。债务转让须征得债权人同意的真正原因并不在于债务人的变更,而在于新旧债务人责任能力的变更,在于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保证力的变更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向勇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债权债务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向勇律师,向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向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088355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向勇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临沧律师 | 临沧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向勇律师主页,您是第28330位访客